第十一届全国计算机类课程实验教学案例评选
一、评选目的
为实现高校计算机类课程实验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的协同,推进探究性、创新性实验教学改革,提升高校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在教学中培育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促进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教学理念、内容、技术和方法的广泛应用与共享。二、组织形式
评选由中国计算机实践教育联盟主办,相关企业协办,高等学校承办。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评选组织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组。
组织委员会及评审专家组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教育部计算机基础及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及高等学校有关专家组成。
组织委员会制定章程、决定模式、规定规模、制定规则、设置奖项与获奖比例;确定时间、评审时间及评审结果的公布;负责与协办方的合作事宜及宣传等工作。评审专家组负责确定方向与内容,评审作品;负责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及与协办方技术协调。
承办学校由中国计算机实践教育联盟成员学校申请,组委会批准。
三、评选形式
评选一到两年举行一次。
评选分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
初评采取在评选网站自愿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需在评选截止时间前,根据指定格式,提交实验案例设计方案参评。
评审专家组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评选出参加复评实验案例,并在网站上公布复评参选名单。
参评者在复评时需汇报实验案例设计构思,由评审专家组与复评观摩代表共同评选出获奖作品。
评选时将根据实验教学的发展及推广,设立特别评选机制,以鼓励基层实验示范中心实验人员参加。
四、参评对象
在高等学校从事计算机类课程理论与实验教学的教师均可参评,案例设计主持人需要具有两年及以上在高等学校从事计算机类课程理论与实验教学的经验。
每位参评教师在一次评选中参与的实验案例不得超过2项。
每个实验方案的参与者不超过3名教师。
五、评选内容
知识范围:大学计算机基础类课程、计算机系统结构类课程、软件与理论类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类课程等相关实验与实践项目。实验案例要体现学生在实验中的自主研学、综合设计、工程实践与创新发挥。
参评要求:参评作品须为参评者原创,需经过实践教学检验。
六、评选奖项
复评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及优秀奖;每次评选一等奖不超过复评参评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复评参评总数20%,优秀奖不超过复评参评总数的30%。
评选将设立最佳创意奖,最具示范效应奖、最佳虚拟实验案例奖。
获奖证书由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计算机学科组组长单位代章。
七、时间安排
- 本次评选4月上旬启动评选;7月31日截止参评报名(包括提交参评文档),8月下旬完成网络初评; 9月上旬终审;获奖案例将公布在中国计算机实践教育联盟网站(http://cpec.itedu2030.com/)公布, 同时邀请获奖案例参加2026计算机实践教育大会(10月,上海),并在大会中展示。
- 参评案例提交网址:案例提交网址
- 案例模板:案例模板
八、成果共享
参评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评教师及所在学校所有。
参评教师应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规,参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评选的主办、协办和承办方均不承担任何因参评作品知识产权纠纷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评选组委会拥有无偿公布、出版参评作品的权利。评选结束后,组委会将在网站发布优秀参评作品的设计方案、实物图片和演示视频;将编辑出版优秀参评作品集。在公布、出版参评作品时署名参评教师及所在学校。
九、联系方式
组委会的邮箱: lishanshan@tsinghua.edu.cn
组委会的地址: 北京清华大学计算机系教学实验示范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李山山 010-62773730转2
十、其他
本竞评选的修改与解释权归评选组织委员会。